涉營造虛假業績騙聯交所批上巿申請 中金再生前高層涉串謀詐騙受審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9/24 18:07

最後更新: 2019/09/24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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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營造虛假業績騙聯交所批上巿申請,中金再生前高層涉串謀詐騙受審。(資料圖片)

前上市公司中國金屬再生資源(控股)有限公司(0773)(下稱中金再生)主席秦志威,早前被揭發涉聯同妻子及公司行政經理,以虛假公司財務資料詐騙聯交所,以使聯交所批准其上市申請。秦的妻子及涉案行政經理今(24日)於高等法院否認串謀詐騙罪受審。控方於開案陳詞中指,中金再生涉以「左手交右手」方式營造虛假業績,涉款約5.3億美元(折約42億港元)。

涉案首被告黎煥賢及次被告蔡玲玲同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兩人於2008年6月2日至2009年6月22日期間,一同串謀秦志威及其他人,串謀詐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即不誠實地提交中金再生的虛假財務業績及資料,藉此誘使聯交所接受有關資料為真實,並批准中金再生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申請。

兩名被告今否認控罪受審,控方於開案陳詞中指出,涉案時段正是中金再生申請上市直至正式獲批上市的日子,控方指兩名被告聯同中金再生前主席兼行政總裁秦志威一同詐騙聯交所,而中金再生於2007年成立,並於2013年7月被證監會申請清盤。

控方形容本案的關鍵人物是秦志威,而首被告是秦的妻子及中金再生的董事。根據中金再生的招股書,首被告是公司的聯合創辦人,控方指首被告亦是另外多間公司的唯一董事兼股東,而這些公司都是表面上與中金再生沒有關聯,但事實上從銀行紀錄可見兩者有聯繫。而次被告則是中金再生的行政經理,控方形容她是公司的大管家,管理集團及附屬公司的行政事宜。

控方續指,中金再生自2008年6月起申請上市,最後透過保薦人的協助,以及向聯交所提交了財務資料後終成功上市。控方指出,聯交所有權力審查中金再生提交的資料真偽,以及確保中金再生遵守相關的上市規則,而要在香港主板上市的基本要求,就包括公司的3年累計盈利不少於5,000萬港元。

控方解釋,中金再生為了符合上述上市要求,就透過與中金再生有實際聯繫的3間供應商,寧通(國際)資源有限公司、Jason Metal Recycling Inc.及祥發五金回收有限公司,與中金再生旗下公司中環鋼鐵(澳門離岸商業服務)有限公司(下稱中環鋼鐵)以「左手交右手」的方式營造盈利,「報大數」使中金再生可符合上市的盈利要求。控方指,若聯交所早知有關財務資料屬虛假,將不會批准中金再生的上市申請。

控方又解釋,兩被告與秦志威一同為中金再生旗下公司中環鋼鐵營造虛假的買賣紀錄,即中環鋼鐵從顧客收取款項後,將款項轉交上述3間供應商,而這筆款項又透過某種渠道返回顧客手上,以營造買賣紀錄,協助中金再生上市。控方明早將繼續關案陳詞。

記者:楊詠渝